1.補助期程:114年5月27日至12月20日止或經費用罄。
2.補助疫苗種類及對象:
(1)腸病毒71型疫苗:設籍高雄市出生2個月至2歲以下且列
為低收入戶或收容安置機構的嬰幼兒。
(2)口服輪狀病毒疫苗:設籍高雄市出生滿6週至32週內且列
為低收入戶或原住民身分的嬰幼兒。
3.攜帶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影本)」、「有效期限內的低
收入戶證明(影本)」、「兒童健康手冊」及「健保卡」。
4.有關嬰幼兒補助接種相關訊息可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查
詢或電洽新興衛生所(07-229412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