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對象為本市103年12月31日(含當日)前取得使用執照,且為5層以上完成報備的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公寓大廈之非公有建物,於115年12月2日前完成外墻劣化飾面剔除並使用水泥砂漿(塗料)粉刷及防水塗料或黏貼磁磚處理者,得就已修繕範圍申請補助。
本案補助金額係以實際修繕金額覈實補助,單價以最高新台幣4,500元/平方公尺(補助面積四舍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),及總補助金額以最高30萬為上限。同一管理委員會(管理負責人)於申請期間,不論補助金額多寡均以申請一次為限。於113年或114年已向本局申請並核准補助之修繕位置,115年度不得再次提出同一位置之申請。
補助計畫(含申請書、相關表格及領據)可至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(首頁)公告事項)115.5.14所公告之115年度高雄市公寓大厦外牆飾材修繕補助)下載。
(https://build.kcg. gov. tw/index. aspx?au id=12&sub id=80&id=181413)
(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