諮詢項目 |
應備書表或證件 |
處理期限 |
備註 |
經濟弱勢市民醫療補助暨看護費補助 |
-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- 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及不動產證明各一份(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免附)
- 診斷證明書【註記僱人看護日期、天數,及住院期間生活無法自理需專人看護】
- 看護費收據正本
- 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看護員結業證書影本
- 家屬無法看護之證明
- 醫療費用明細及收據正本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健保卡正反面影本
-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款收據
-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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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 |
三天內轉報社會局 |
低收入戶進住安養機構長期養護 |
- 申請書
- 全戶戶籍謄本
- 低收入戶證明
-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或醫院診斷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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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 |
三天內轉報社會局 |
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 |
- 申請人身份證、印章 (代辦人也需檢附代辦人身份證、印章)
- 申請人全戶人口近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,往生者除戶證明(不能省略記事欄)
- 最新一期國保帳單、勞保轉出單(近期一個月)
- 非自願離職證明(近期6到9個月)
- 在監執行證明、出監證明(近期3個月內)、勞作金(近期一年)
- 軍公教退休俸明細(近期一年含新制、舊制、18%)
- 軍公教人員薪資證明(近期一年)
- 16歲至25歲學生證或在學證明(當年度學期註冊章)
- 外籍配偶居留證(公證書、文件證明翻譯,近期3個月內)
- 直系血親身心障礙證明
- 直系血親失蹤證明(滿6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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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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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異動 |
-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
-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
- 身分證及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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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 |
三天內轉送原戶籍地區公所移資 |
博愛卡暨陪伴卡首次暨二次以上辦理 |
- 身心障礙手冊
- 身分證
- 相片1張
- 印章
- 代辦人身分證、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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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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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 |
-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- 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
- 學生證及其他相關資料(如離婚證明書、入監證明等)
- 申請人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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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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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證明 |
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|
五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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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|
-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-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入監證明等)
- 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
- 申請人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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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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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進住仁愛之家公費頤養 |
- 申請書
- 家民連絡書
- 相片五張
- 印章
- 戶籍資料
- 興趣調查表
- 低收入戶證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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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 |
三天內轉報社會局 |
身心障礙鑑定 |
- 一吋相片三張(3個月內)
- 身分證(未滿14歲者,得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資料 )
- 印章
- 如委託他人辦理需另備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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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分鐘 |
民眾自行將鑑定表送至醫院鑑定後,再由醫院轉交鑑定表至衛生局後再送區公所製作證明 |
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|
- 身心障礙手冊、身分證、印章、郵局存簿封面影本
- 全戶戶籍資料
- 其他相關資料
- 如委託他人辦理另備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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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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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老優惠記名卡首次暨二次以上辦理
(滿65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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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身分證
- 相片1張
- 印章
- 代辦人身分證、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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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到隨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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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證明補發 |
- 身分證(未領取身分證之孩童檢附戶口名簿 )
- 相片1張(1吋)
- 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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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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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異動 |
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|
五分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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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難救助 |
急難事由發生之日,備齊下列資料齊下列資料:
- 申請書
-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
- 如診斷書正本、收據正本或死亡證明、除戶謄本或其他相關資料
- 國稅局全戶所得、財產、稅籍清單各一份或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
- 申請人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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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至五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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